2018年12月9日 星期日

勞動事件法學習筆記

2018/12/9參與讀書會,本日主題為勞動事件法,此法之修正,將會影響許多勞資雙方爭議的訴訟,而且是相當顯著的實質流程改變。說穿了,此法未來的施行,在多個面向,都是在降低勞工的成本,淺談如下:


一、降低勞工成本


(一)管轄權的「以原就被」原則之破除,在過去的民事訴訟法,除非另有規定或約定,否則管轄法院是以被告所在地之法院管轄。但勞動事件法第6條2項,則讓勞工得於言詞辯論前,聲請移送於勞工選定有管轄權之法院。
白話文:勞工過去若控告雇主,如雇主之總部設在台北,而勞工在外地工作,則該勞工可能需要前往台北開會,車資、來返時間都對勞工是不利的因素,在未來,勞工若考量於勞務提供地提起告訴較為有利,即可依勞動事件法聲請由勞務提供地法院管轄,減少了勞工的訴訟成本。


(二)訴訟費的下降
這可以說是本次立法,在「降低勞工成本」這個原則下,最顯著的一環,


現行民事的訴訟費,是需由原告先繳交,而訴訟費的計算,依民事訴訟法77-13條,大約是「訴訟標的」的百分之1左右(略低於1%)如下。

因財產權而起訴,其訴訟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下部分,徵收一千元;逾十萬元至一百萬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一百元;逾一百萬元至一千萬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九十元;逾一千萬元至一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八十元;逾一億元至十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七十元;逾十億元部分,每萬元徵收六十元;其畸零之數不滿萬元者,以萬元計算。


上述只是一審,若為二審費用,會再加徵一審裁判費的二分之一。若標的金額不大也就算了,但其實會走到訴訟的案件,金額一定不小,常見的是動輒上百萬的職災案例、或是遷延許久的確認僱傭關係之訴,經歷一、二、三審下來,數萬元的訴訟費用跑不掉,而且再加上律師費及前述提到的其他訴訟成本,對每月僅月入數萬的勞工,也是極大的負擔。


而新法如何協助勞工在這一塊的負擔呢?主要在於勞動事件法12條及14條,若因特定項目,可以暫免徵收裁判費:


12條:若因1.僱傭關係2.給付工資3.退休金4.資遣費涉訟,可暫免徵收三分之二的裁判費。
請注意是「暫免徵收」,若最後勝訴進行強制執行時,還是會由後續的執行所得扣還給法院。
14條:若是低收入戶等特殊境遇家庭,如聲請訴訟救助者,則視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不需要繳交裁判費。


二、縮短訴訟時間

在以往,由於一般勞資爭議需經調解程序才能走入訴訟,所以在有些案件中,勞資雙方若明知非上法院不可,則往往在勞工局的調解就僅是形式(話雖如此,但也必須說,仍有很大比例的爭議案件,確實是在現行的調解制度下和解的)。而到了訴訟程序,由於金額往往可觀,所以打到二、三審也很常見,曠日費時,有時判決確定時早已人事已非,勞動事件法也嘗試解決這個問題。
在新法的架構下,若當事人一方完成起訴書、訴訟費等程序後,法院就會進行分案,分案後即會進入重要的調解階段。

這個調解階段可重要了,會由勞動法庭法官1人加上勞動調解委員2人組成勞動調解委員會。而設定的deadline,則是三個月內以三次期日內終結之,而當事人雙方的事實及證據,應於第二次期日終結前提出。

更重要的是,委員應該要在聽取雙方陳述及整理證據後,適時「曉諭」當事人訴訟之結果,並得依聲請或依「職權調查」事實及必要之證據。此處的「職權調查」,用白話文來說,就是法院可以依本身的權力主動去調查事實證據(例如出勤紀錄、工資清冊、績效面談紀錄......)。
而「曉諭」,其實就是法官及委員可以告訴雙方,如果繼續告下去,根據目前的證據,可能的結果應該是如何如何......。其實由於後續訴訟的審理法官也是同一位法官,所以這時候「曉諭」的結果,應該是很值得兩造參考,因為除非後續有天大的變動,否則基本上是不會有大幅度的更改。


而這個調解階段,最重要的四個字叫做「調解筆錄」,只要當事人合意,並記載於調解筆錄時,勞動調解就成立(本法26條),這個調解筆錄,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而要達成調解成立,有以下幾個路徑:


路徑1:雙方合意調解結果
雙方根據調解過程的「攻防」、法院調查事實證據、法院的曉諭等,最後彼此合意談好條件,並記載於調解筆錄,即調解成立,若從降低訴訟時間的角度而言,這是最理想的結果。


路徑2:雖然雙方在調解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但雙方合意由委員會酌定調解條款。意即雙方都同意讓委員會以書面作成調解條款,並經勞動調解委員全體簽名,視為調解筆錄。


路徑3:雙方無法合意調解,委員會應確保 A.考量實際情況 B.求兩造利益平衡 C.不違反雙方意思的情況下,提出解決事件之適當方案,該方案要記載權利義務及相關給付金額、交付標的等,由委員全體簽名(此方案視為調解筆錄),再將此方案送達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適當的時候,委員會得於全體當事人到場的調解日說明該方案,並由書記官記載於調解筆錄。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於方案送達後10日內好好考慮,但若未提出異議,則視為依該方案調解成立。若仍然不滿意,則可以提出異議,則此調解不成立,續行訴訟程序,則需要繼續走下去。


訴訟程序,依新法規定第一審應於六個月內審結(並以一次期日辯論終結為原則),並仍得依職權調查必要之證據,審酌調解階段的事實、證據資料及解決事件之適當方案等內容。由於這個一審的法官與調解階段的法官是同一人,所以法官對雙方爭執之處及證據應該是相當熟悉,可以減少法官重新熟悉這個案情的準備時間。


但畢竟這時候是訴訟程序,所以仍然一些對雇主提出佐證資料的拘束,訂於新法的35至38條:
35條:案件若屬勞工請求事件,雇主對依法令應備置之文書,有提出之義務。
36條:雇主若無正當理由不從法院之命提出文書等所需資料,得裁定處三萬元以下罰鍰。
37條:若為工資之爭執事項,經證明勞工本於勞動關係自雇主所受領之給付,「推定」為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換句話說,既是「推定」,若雇主想證明某筆款項是恩惠性給予(非勞務對價),必須由雇主舉出反證。
38條:出勤紀錄內記之勞工出勤時間,推定勞工於該時間內「經雇主同意」而執行職務。
38條其實很關鍵,由於目前有太多出勤紀錄及加班費給予之關鍵判決,都在於「加班申請制」的認定與否,由於出勤紀錄一般是由雇主提出,此處之反證義務同37條需由雇主提出反對之證據(如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管理資料)。相較於過去的實務,37條與38條確實增加了雇主的舉證責任。


三、增強保全程序

最後的一個重點,在於勞動事件法對保全程序,與民事訴訟法相比,對勞工較有保障:
若是請求給付工資、職災補償或賠償、退休金/資遣費、勞保未投保或以多報少及確認僱傭關係存續這些類型的事件,若勞工需要假扣押、假處分或定暫時狀態之處分,法院所命供擔保的金額,不得高於請求標的金額之十分之一。而在許多的債權糾紛中,其實假扣押的行情是請求金額的三分之一,由於一般考量假扣押、假處分對當事人是非常大的影響,故十分之一的擔保金,已算是相當寬鬆的標準。


另外,定暫時狀態之處分的狀況,也在第49與50條明訂:

49條:如為確認僱關係存在之訴,若法院認為勞工有勝訴可能,具雇主繼續僱用非顯有重大困難,法院得依勞工之聲請,為繼續僱用及給付工資之定暫時狀態處分。
這裡可以注意是用「得」,亦即法院仍可以裁量實際情況(例如實際勞資關係及工作狀況等),決定是否同意勞工之聲請。
但同條後段也有提到,若一審法院已判決僱傭關係存在,第二審法院即「應」依勞工聲請為定暫時狀態處分。

50條:若為確認調動無效或回復原職之訴,如法院認該調動有違反相關法令,且雇主依調動前原工作繼續僱用非顯有重大困難者,法院亦「得」經勞工之聲請,為依原工作或兩造所同意工作內容繼續僱用之定暫時狀態處分。


這篇很零散地寫了很多心得,若要因應新法,企業人資仍然要將平常的基本功做好,至少會有以下幾個觀察重點:


1.勞資關係的維護更加重要,因為勞方打官司的成本已比過去減少。
2.出勤紀錄的管理需要更精確,因為新法直接明訂出勤紀錄內的出勤時間是經雇主同意而執行職務的(38條),加班費及衍生的金額(退休金/資遣費)可以因此而大幅提高,重點是還有連鎖的外溢效應。
3.由於勞方打官司的成本已大幅下降,會否有濫訴情況,仍需持續觀察。


4.工會角色更為重要,包括輔佐人選的派任,訴訟標的超過一百萬元以外的部分暫免徵收裁判費,有心經營的工會,都可以再提昇勞權集結的聲量。

2018年7月24日 星期二

終結平庸(The End of Average)--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存在

英文書名:The End of Average: How We Succeed in a Wolrd That Values Sameness

適合本書的人:
1.想從另一種角度認識平均值的人
2.對統計學有興趣,或對質/量化的研究途徑有興趣,想進一步認識的讀者
3.想了解以下議題的人
如果自己的學業或成就跟不上進度,怎麼辦?
自己的小孩的發展落後一般社會大眾,怎麼辦?

在進入主題之前,先引用本書一個有關戰鬥機駕駛艙的故事:
1920年代中期,美國為了設計適合飛行員的戰鬥機駕駛艙,即請工程師量測飛行員在主要體格項目(如身高、臂展)上的尺寸,並使用該筆資料設計戰鬥機駕駛艙,這個駕駛艙的設計理念及數據沿用了20多年,到了1940年代末期,美軍的新型戰鬥機失事率居高不下,在多方調查後,研究人士決定重新檢視駕駛艙的空間設計。
一開始,科學家懷疑是否飛行員的身材變得更高大,於是再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的飛行員身形調查,從身高體重到眼睛與耳朵間距離都列入計算,並且以這些數據的「平均值」設計新駕駛艙。這些官員想著,只要用這個平均值設計出來的駕駛艙,一定可以符合多數飛行員的身材,並進而降低飛行失事率。

然而,事情沒那麼簡單。

負責統計的研究員丹尼爾斯,在統計完四千多個樣本之後,他反覆思考著問題的根源:「有多少飛行員適合這個駕駛艙」?並將這個問題進一步定義:「有多少飛行員,符合平均值?」為了解答這個疑問,丹尼爾斯挑選了對駕駛艙設計影響最大的10項身體尺寸項目,並且定義每項數值都落在平均值3%上下誤差區間內的人,都算是符合平均值(舉例而言,若平均身高是180,則身高介於175至185間的人,都算是他定義下的平均人)。

結果是,這4000多位樣本中,沒有人在十個重要項目上都符合平均值的區間範圍。換句話說「平均飛行員,根本不存在」,參考所有項目平均值所設計的駕駛艙,反而無法適合任何一個人。

最後,軍方為了改善設計,摒棄了原先理念,而在座艙內配備了現在汽車都有配備的可調式座椅、可調式踏板等駕駛艙設備,讓系統/環境去適應個人,也大幅改善了飛機失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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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的作者Todd Rose曾經在小時候被診斷為過動兒,也是師長眼中愛搞怪的學生,在文章中他也提到年輕時為了養家,身兼數職,但他後來卻努力進入哈佛做研究,並進一步拿到博士學位,並提出「打破平均值」這個重要概念---
我們過往統計最重視的平均值,不但沒那麼重要,反而有時候箝制了我們的思維,而且影響甚鉅,作者使用了一整個章節呈現平均值從被發明到後續的發展進程,並進一步描繪了在這個社會視平均值為唯一參考值之下,所衍生「平均觀」、「標準化」、「泰勒化」所帶來的影響,包括:
1.我們重視小孩子可能在發展上跟不上進度(與平均值比較);
2.成績不及格是糟糕的(與平均標準60分比較);
3.多數的企業在考績評定時,設定強迫分配(一定有人需分配到平均值以下)。
以上幾個方向,在作者的看來,都受到平均觀及標準化的影響,而忽略了人類的個體性。

接著,作者說明個體性的三個重要原則,包括《參差原則》、《脈絡原則》、《路徑原則》:
一、《參差原則》(jaggedness principle):
剛開始看到參差這兩個字,坦白說還滿難理解,以下我嘗試用白話文說明:
以IQ測驗來說,若甲與乙考完IQ測驗後,結果智商都是100,我們往往會推論:甲與乙差不多(一樣)聰明。
但我們忽略了IQ測驗其實包括了字彙、推理、積木設計、圖畫排列等多個面向,但可能甲在推理很優秀,在圖畫排列卻很不在行,乙則是字彙達人,但在積木設計遠弱於甲,若我們單純看智商結果評估甲與乙的智力,可能會遭到誤導。而字彙與積木設計這兩個子面向的關聯性,坦白說是微忽其微。若普羅大眾使用IQ測驗論斷兩個人的智力程度,其實就忽略了「參差原則」。作者認為,符合參差原則的狀況包括:1.某一項目包括多個子面向;2.這些子面向之間的相關性極微弱。

二、《脈絡原則》(context principle):
脈絡原則強調人格特質與當下情境交互作用的結果。用著名的棉花糖自制力實驗舉例(大人給小孩一個棉花糖並告訴他,如果能夠忍耐數分鐘後再吃掉,則會再給小孩第二個棉花糖吃,藉此測試小孩的自制力),我們往往認為有自制力能夠延遲享樂的兒童,在所有情況下都能夠有較佳的自制力,才能夠在成年後,有較佳的表現。然而,有個叫基德的教授,做了改良版的棉花糖研究,並有不同的結論。他讓控制組的小孩,在參與正統棉花糖實驗前,先經歷提供棉花糖的大人曾經言而無信的橋段(例如大人承諾小孩如果乖乖坐著,則會送他新的蠟筆組合,但承諾卻未兌現)。基德教授的研究結論是:孩子若認為提供棉花糖的大人是守信用的,孩子比較能夠克制誘惑並拿到第二顆棉花糖。但若孩子認為承諾給他第二顆棉花糖的大人是不可信的,則孩子吃掉棉花糖的機率立刻大增。前述的實驗,證明情境脈絡(成人是否可信)的重要性,而以單一次測量結果而歸納出的特質,做為個人的唯一判準,就過度簡化了環境的因素。

三、《路徑原則》(pathways principles):
我個人對「路徑原則」的解讀近似於「條條大路通羅馬」,此原則有兩個重點:1.對任何目標來說,都有許多有效的方法能達成相同效果;2.最好的路徑必須端視每個人的個體性而定。傳統工業主義思維的想法,往往認定達成目標只有唯一的最佳途徑,而越早達成路徑的里程碑,就代表這個人越優秀,然而由於個體性的差異以及因人而異的生活脈絡,每個學子面對的學習挑戰也不同,以學習數學為例,某甲或許能夠快速理解分數概念,卻對代數感到頭痛。一直以來,我們規範了教學大綱以及各主題所「合理應該」分配到的課程時數,卻忽略每個人在學習上的個體差異,再加上補救教學效果不彰下,就會像現在損害了很多學生學習的機會及熱情。作者也提出研究,證明連母語為英語的低年級的學生,學習單字都有不同的發展順序。總之,各種技能的發展的路徑並非是一只扶梯,而是一面蛛網,學習的方向是網狀的開展,而不是線性的前進。

結語:《先分析,再集合》--瞭解平均與群體,但重視個體性的差異。
傳統的認識群體方式,往往是先集合,再分析,即先蒐集資料,再透過敘述統計等方式,分析出平均數、中位數、甚至分配狀況等,但本書一句「先分析,再集合」的概念,還是衍生進一步的思考:

在心理學及人力資源領域中,一直以來都有DISC,九型人格等特質分類法,惟儘管再怎麼分類,個體性都然扮演著重要角色,在不同的脈絡下,一個人將會有不同的表現,例如開會時沈著冷靜,但競賽時很熱血衝動,故在應用這些分類工具的同時,認識該職位的職場脈絡,也是同等重要的。

再提醒自己一次:所有的性向測驗,都僅供參考,還是要回歸當事人的本質,且若能夠解構性向測驗的各個測驗面向,也有機會了解也會對受試者的進一步資訊。過去的徵才策略,往往是先做性向測驗,再面試,但面試官若已經性向測驗的結果,是否會產生先入為主的刻板印象?這也是很值得探究的課題,或者在面試設計時,讓面試官先不知道性向測驗結果的情況下執行面試,能夠讓面試官更客觀地評量應徵者?

在親子教養方面,固然兒童發展進程與學業成績一定是父母關心的指標,但當孩子被診斷疑似發展遲緩或是成績落後時,最了解孩子的父母,是否能更綜觀全局,考量孩子的個體性或環境的脈絡因素,再與醫生或老師所建議的「發展歷程」或「成績表現」等平均觀產物連結比較,並找出最適合每個孩子的方法及策略,或許這也是本書能帶給我們的另一種思惟。

2018年7月18日 星期三

生活槓桿 (Life Leverage) - Getting More by Doing Less.

生活槓桿 (Life Leverage: How to Get More Done in Less Time, Outsource Everything & Creating Your Ideal Mobile Lifestyle.)
這是一本涵蓋個人管理、時間管理、目標管理等概念,企昐讓生活更美好的書。


適合的讀者:
1.每天被瑣事忙得暈頭轉向的人
2.想要更有效率完成重要事物的人
3.自認為很努力,但投入的時間及心力卻無法轉換成財富的人


不適合的讀者:
1.想針對時間管理主題深入研究的人。


你是一個埋頭苦幹的人嗎?你一直很努力,花了很多心思把工作做好,但還是賺不了錢嗎?那或許《生活槓桿》可以提供你一些想法。
槓桿的概念,即是透過他人或工具的力量,讓事情能夠事半功倍。而《生活槓桿》這本書的存在目的,在於引導讀者使用作者所提供的方法,在投入更少的時間/精力的前提下,換取更大的產出效益,同時伴隨著財富及自由時間的增加,最終贏得人生的掌控權。


本書的作者是Rob Moore,他曾經投入藝術創作卻未成功,後來發現自己的熱情並成為房產企業家後,分享成功經驗及訓練他人。這本書主要分成概念、策略、方法、藍圖四大區塊,說明生活槓桿的原理及應用,引領讀者吸收理解。,整本書念完之後,我得到了以下的收獲:


1.有很多書都提到,人生中,選擇比努力重要,而本書作者提出了VVKIK的概念,協助我們判斷每件事物是不是值得投入心力/時間及資源:
(1)Vision願景,符合我未來的生涯願景(我想成為的人)
(2)Value價值,符合我的中心思想(例如家庭至上,健康第一)
(3)Key Result Area關鍵領域,設定具策略性的三至七個重點項目,執行這些項目可以幫助我們往Vision前進。
(4)Incoming-Generating Task收入創造任務:在關鍵結果領域中,這些任務是可以帶來財務價值及利潤的。
(5)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關鍵績效指標:使用量化資訊,定期檢視並衡量表現。


2.要讓生活能夠更有主動性,可以有以下幾個技巧:
(1)將系統運作自動化:這在很多時間管理的書籍都有提到,透過待辦清單的建立及接到任務的流程,搭配有條不紊的雲端化及檔案管理,可以減少雜事及混亂造成的時間浪費,作者在此提到許多像銀行、雲端工具及有聲書的應用。
(2)勇敢放手交給團隊及人際網絡:邀請專業人才並向他們學習永遠是節省時間的不二法門,例如近期我向一位許久不見的旅行社友人詢問泰國旅遊的行程,結果他竟然已經去過泰國五次了,在短短20分鐘的請益中,他給了我很充實且實用的資訊,我判斷這些資訊至少節省了我數天的時間。
(3)服務的願景,回歸到”Income-Generating”的概念,要想獲得財富,一定要提供能夠為他人解決問題且有價值的服務,而槓桿也代表了服務的規模及速度,有耐心且有策略地累積服務效能,就有可能實現理想的生活。


3.閱讀此書後,我的行動:
由於每週的一、三、五、日,是我們家需要倒垃圾的日子,過去的流程是
(1)晚上7點50倒完垃圾,約5分鐘可完成。
(2)倒完垃圾可能會流汗,所以接著洗澡(15分鐘)
(3)洗完澡後,把髒衣服丟進洗衣機(40分鐘)。
待解決問題:上述的狀況,會造成我與老婆每天超過9點才能哄小孩睡覺。閱讀此書後,我即與老婆討論,是否能把倒垃圾的工作外包給另一個每天也會倒垃圾的鄰居,而交換條件是送這位鄰居我能免費取得的公司福利品?如此將有雙贏的局面。
後續的結果,是近期會去了解有沒有這樣願意協助的鄰居,而這樣的對話,也讓我與老婆重新思考原本的作業流程,或許不需要等洗完澡再把衣服丟進洗衣機,或是先洗澡再去丟垃圾亦無妨,這樣就可以把哄小孩睡覺的時間提前,我們也獲得了更多自由的時間。


順帶一提,作者在書中也提到裁培他的兒子成為高爾夫專家的經驗分享,幫小孩做抉擇,並且很有意識的引導小孩往職業高爾夫選手的路徑前進,非常有「刻意練習」的想法,讓小孩4歲就贏得第一場正式比賽,並且持續進步成長,這也讓初身為人父的我有很多啟發。


最後,若要我對本書挑毛病,我想唯一可惜之處,就是在同一主題下的各個子觀念的銜接方式不是很好,有時每個大章節下的子題並沒有接得很順,閱讀起來會讓人覺得不甚流暢,但整體仍值得一讀。


閱讀必須有行動,若您也對此書有想法,不妨一起交流。

2018年7月17日 星期二

《刻意練習》與我的多益金色證書考取策略

我在大學約20歲時,考了多益725分(綠色證書)。
在研究所畢業約24時,考了多益815分(藍色證書)。
在31歲,(工作約5年後,2018/01/28),考到900分(金色證書)。


作者背景:
我沒有出國念書的背景,最長待在非中文語系的國家時間是第一份工作時去越南工作2個月。還有蜜月旅行去紐西蘭10天。


其他的時間,我多半都是在台灣及中國(也是外派工作)度過,用到英文的機會不算多。我想用簡單的一篇文章,整理我個人蒐集到,且親身體驗的多益成績進步方法及策略。而在整理的過程,我發現這與正好與今年初購買及閱讀的「刻意練習」一書,有些概念應用得上。


《刻意練習》一書是Anders Ericsson & Robert Pool兩位博士所著,這本書的中心思想,是可以透過有系統,有目標的訓練及練習,建立專業技能,本書不認同過去數年來推崇的「天賦」或「先天決定」的天才思維,而強調刻意練習(Deliberate Practice),才是提昇表現甚至成為大師達人最有效的方法。透過刻意練習,來達到建立「心智表徵」(Mental Representation)。這裡我用少數的篇幅,說明一下這兩個本書中關鍵詞:


刻意練習法(或目標練習法):
1.定義明確且具體的目標:
如果採「一般練習法」來練習棒球,可能就是隨意揮棒100次,但練久了,雖然有些微的進步,但進步肯定很有限;而刻意練習法,就必須是「在20次揮擊中,確實擊中120km的快速球至少15次。」
2.講求專注:
有了明確的目標之外,練習者每一次的揮擊中,都必須要專心,而不是偶爾失神,必須隨時提醒自己在過程中,全神貫注,體會神經與肌肉在練習時的表現。
3.需要意見反饋:
在練習之後,需要有導師或是旁觀者的意見回饋,或是要求自己檢討「為什麼會有兩個球無法擊中球心」,並能找出弱點(例如是低角度的球),並得出改善建議或行動方案。
4.跨出舒適圈:
這是最重要的部份,要不斷地克服原先的障礙,當熟悉了120km的速度時,要增加為130km的速度或是搭配現變化球的練習,並且設定更為嚴苛的目標,一般練習法與刻意練習法,最大的差異就在於此。


之所以需要如此辛苦的刻意練習,目的就是要訓練自己擁有專家級的「心智表徵」,我個人將其定義為針對現有狀況,洞悉情勢,做出判斷及反應的能力。這種能力每個人都有,但專家能夠在短時間內做出正確判斷,就是靠著過人的心智表徵。舉例而言,優秀的足球中場球員,能夠在瞬息萬變的球場上,將球送至最適合的進攻位置,這除了準確的傳球能力,更包括判斷跑位,看穿敵隊的防守漏洞,這些能力,除了經驗的累積之外,就是靠刻意練習逐磨而成。新手看來一盤混亂的狀況,老手卻能夠看清全局,靠得就是較深層的心智表徵。而刻意的且反覆的練習,可以讓專家根據可靠且穩定的長期記憶,而非短期記憶,來進行反應及判斷,建立可靠的心智表徵。


說了那麼多,我想針對我的多益應試策略及準備方向,簡單列成以下要點:

1.刻意且有策略的題型練習:
今年度的準備中,我去圖書館借了至少10篇的模擬試題作為準備之用。一開始是用於熟悉題型及暖身,而每做一次,我就更清楚我的弱點及容易遺漏的部份,舉例而言,我原本預期我在單篇獨白的錯誤率會較高,結果做完兩組模擬試題後,發現我竟然比較容易錯在簡短對話,發現這個問題之後,我不再花45分鐘把聽力全部做完一次才檢討,而是針對簡短對話的題型加強練習。

2.設定目標:
我的目標設定分成兩部份,除了作答的正確率外,我也要求自己在考前的幾週內,每週都需要完成幾篇的模擬試題,同時達成題型熟悉及時間性兩個面向的兩個目的,畢竟如果只是在考前幾天大量做模擬試題,其實大腦只會有短期記憶的效果,但在考前連續幾週的規律練習,在練習-大腦休息-練習的過程中,比較有長期記憶的效果,讓大腦在應試時,能夠更為穩定。

3.針對題目策略性處理問題:
多益考題已經被很多專家及補習班研究到很透徹了,這部份有很多網路分享的策略,常見的包括:「聽力的單篇獨白及簡短對話、閱讀的長篇測驗,都要先看題目,再找答案」。我個人也是採取這種方式,先看完題目,再從語音/閱讀測驗中找線索是很有效的策略,許多考生壓力比較大的可能是聽力,可能還沒來得及題目看完,考題就開始念了,關於這點,我也提供建議如下:

a.如果感受到時間壓力,聽力題無法在語音播放前全部看完題目的話,至少要看第一個英文字:是問what/when/where之類,至少可以多知道一些線索。

b.如果聽力的時間壓力真的很大,甚至可以直接放棄一題(但還是要記得猜答案),專心看下一題的題目,如果放棄一題可以讓之後的答題正確率提昇,仍然是好投資。

c.閱讀測驗也要先從題目找答案,不需要全部讀完(最後寫完尚有時間再檢查就好,因為偶爾會出現陷阱題)。

上面三個方法,一定要先練習,才能體會!


4.儘量建立環境接受英文:
英文的聽說讀寫互相影響,很幸運地,我在2016年後,就有花錢投入線上/實體英文課程,並且有短期與外國朋友語言交換的互動,雖然每週不會超過4小時,搭配平時偶爾聽英文及撰寫英文e-mail的需求,尚不至於與英文完全脫離,平時用Evernote記錄有用的英文資訊,有空就拿出來閱讀,反覆練習,加深印象。我也有聽CNN 10的習慣 (前身為CNN Student English),縱然不一定能夠完全理解,但搭配英文字幕,仍然有所幫助,身為Non-native speaker,建立與英文接觸的環境還是很重要的。


以上分享,多益絕對是可以準備的,準備的過程也會讓英文有所進步,也希望這篇文章,能夠幫助更多想在英文學習上,更上層樓的朋友!

精準學習讀後啟發-學習、反思、行動的串接

《精準學習》這本書是「得到」App最受歡迎的說書人成甲,針對「如何學習」為主題的作品。 以下這句話可以用來表達這本書的宗旨:「將學習過程解構,如何讓學習更有效,並且對人生產生行動」。我想應該有很多的閱讀愛好者,時常上課,閱讀,固然在上課後有滿足感,並且覺得醍醐灌頂,卻仍然難...